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之一是要求“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理念。这些一脉相承的治党治国方略,大大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围绕着基本方略,我国连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目前已进入“四五”普法教育阶段。“四五”普法教育要着力实现“两个转变”的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综合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一)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群众性基础。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这些目标,不仅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奋斗,而且也有赖于相应知识、观念和能力的掌握、增强与提高。公民综合素质主要由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组成。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要求公民法律素质与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同步进行、同时提高。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必然要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为保障,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二)法律素质是新时代每个公民的必备素质。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备,公民在生产、生活、工作中会处处遇法,事事有法,不具备法律素质,势必寸步难行。每个公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广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广大人民群众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不仅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政治地位,而且要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此,公民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地位上,应当具备与其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相适应的法律素质,这样才能正确恰当地行使权利和权力,自觉有效地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法律素质是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WTO、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要与国际接轨,就必须要清理、修订和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专门人才培养等。这一系列相应措施,无一不与各级领导干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乃至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
(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国家兴衰的大局。当前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世人瞩目,但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不少社会矛盾因公民(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欠缺,一方面是有的地方和部门乃至领导干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一些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妥善处理,造成部分群众上访不断;另一方面是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就闹,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搞串联,造成矛盾激化,引发冲突,演变为具有较大危害性的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这就必须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奠定良好基础。
就西湖区而言,在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中,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前,我区通过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教育,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仍有差距。在打造“平安西湖”过程中,面临的两大难题都与公民法律素质有密切关系。一个是案件高发,今年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增长25%左右,路面偷拎扒抢骗、盗窃电动自行车等案件猛增,外来人员作案占了较大比例;另一个是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有增多趋势,群众反映问题的合理性与反映方式的违法性交织在一起,增加了处置难度。分析这些现状,应该看到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法制建设是一个漫长过程,要深入人心更要付出几代人的努力。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1000至3000美元之间,是社会发展的动荡期,因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很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贫富悬殊容易导致犯罪高发。我国现在人均GDP刚突破1000美元,社会问题的产生不可避免,但要控制好,需要通过法治来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有序,通过普法教育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依法治区战略目标,联系区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从而为打造“平安西湖”、维护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一是要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必须坚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工作,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发挥“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发挥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各方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推动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依普”工作要从村、社区等基层单位抓起。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引导居民、村民依法管理自己、参与决定基层事务,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推进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深化社区依法治理,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增强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制定社区规范化管理章程,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深化依法治村,完善农村“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改善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提高村党支部的领导能力和村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确保农村基层自治的健康发展。
二是要加大宣传,深化教育。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说“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不是看它颁布了多少法律条文,而是这些法律是否深入民众的内心,并为他们所接受。”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教育是基础。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部署,通过不断推进家庭教育、紧紧抓住学校教育、着力巩固在岗教育、突出加强社会教育,促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法宣主管部门具体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运作机制,科学规划、强化管理、完善考核,促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要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制下乡”等活动,在全区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学、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在普法对象上要进一步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推进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员接受法制教育的不同标准,逐步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逐步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状况作为在岗人员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二是上访群众。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回迁安置、撤村建居、股份制改造等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企业退休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的主要因素,少数群众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不断,甚至发生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群体性事件。一些人还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使“三访”(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现象有增多趋势。这说明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比较低,依法维权的意识比较弱,信“访”而不信“法”。对此,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重点开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制定的人事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群众中树立依法有序上访、依法维权的思想。同时按照“支持有理的、制止无理的、处理违法的”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要求,让群众知道只要依法,“不闹也能解决”,通过普法教育,降低“三访”,化解矛盾。三是青少年学生。学校是公民接受系统法制教育的“根据地”。要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范畴,以此合理规划不同学龄段法制教育的不同内容,并科学安排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的不同比例;坚持依法治校,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四是外来人员。针对外来人员作案多的现象,要在外来人员集中的地区、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可采取办培训班、集中授课等形式进行,内容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为主,既要教育外来人员要知法、守法,又要教育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要完善制度,优化队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推动依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依法治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层层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任务,健全目标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情况通报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横向协作机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已基本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工作队伍,但客观地分析,这支队伍的机构和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一轮依法治区和普法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所以,要把稳定队伍、配好人员、健全机构、完善网络作为依普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把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法律素养、有责任感事业心、能担重任的人员充实到依普队伍中来,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要创新机制,力求实效。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又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创新机制,才能取得实效。一要建立完善联调、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推行综治、信访、司法“三力合一”的基础上试行综治、信访、司法、警务“四力合一”的联调联动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教育的有效性。二要建立健全“打防控疏”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政法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承担起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责。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通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弘扬守法护法行为,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和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其次是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时期人民调解具备法律效力,要利用这一普法阵地,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同时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及时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信访是群众反映心声的重要渠道,信访部门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纽带,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在听取群众呼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做好解释劝导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此信访工作者要加强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更好地承担起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职责。各级各单位也要以此为窗口,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从而为“平安西湖”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西湖区政协主席 张 岐